侮辱他人承担什么责任、侮辱他人如何处罚
“臭外地的,要饭来了,狂什么呀!”近日,一段北方某城市公交车上大妈大骂乘客的视频引发关注。据悉,这位大妈自称肢体残疾,因为车上一年轻女孩没有第一时间给她让座,而大声指责,并在言语间多次歧视外地人。经警方查证,骂人大妈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悔改。目前,大妈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在网上看过骂人视频的人对于大妈被行政拘留这件事,大多拍手称快。视频中,大妈莫名的优越感,对于绿豆大点“特权”的贪婪嘴脸,为老不尊、倚老卖老对获得他人善意的理直气壮,看了让人心生厌恶。公共场所鼓励大家给老人让座的确是社会道德共识,但并非法定义务。对主动让座者应当鼓励和表扬,对不让座者也不该进行过多的苛责。更何况,被骂的年轻女孩只是让座让得慢了点,何错之有?大妈公然对其进行语言攻击与地域歧视,实在过分。
其实,发生在公共场合的这类事件并不少,但是一般人遇到后,不想耗费时间与精力与这种人较真,绝大多数人也认为是口舌之争,并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权。事实上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公然辱骂或者侮辱他人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大妈骂人被依法行拘也提醒我们,一是公共场所应该谨言慎行,避免祸从口出。二是对于他人在公共场合的无端谩骂无须忍气吞声,要理直气壮用法律来维权。对恶人的纵容,反而会助长了歪风。现在人人都有手机,公共场合遇上这类事件,录个视频留做证据以便维权。而法律的支持,也会让更多人愿意站出来惩恶扬善,激发社会正气和文明行为。 (谭敏)
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,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。从上文的内容,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侮辱他人承担什么责任。如需更深入了解,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