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事业单位吗--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
- 1、仲裁委员会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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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委员会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吗? (一)

答仲裁分为经济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。前者从法律上界定是一种社会团体法人,《仲裁法》第十四条、十五条规定仲裁委是社团法人,独立于行政机关。实践中作为事业编制单位财政拨款,并未实现自收自支。各地的情况略有不同。后者则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专门行政机构,当然的财政拨款。
附参考:
《仲裁法》
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,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。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。
第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。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。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。
《劳动法》
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、同级工会代表、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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